慈善营销定义:
慈善营销是指通过慈善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赢得社会公众的好感,继而对消费者形成正面影响。在企业的营销策略中,公共关系与广告、促销等同属于市场推广的一种模式。而通过慈善活动的形式进行公关,算是企业开展公关活动的一种手段。
目的:
慈善营销不是要让企业成为慈善机构,而是通过以慈善事业为载体的运作达到企业营销的目标的战略思想。确切的讲就是企业借助各种宣传渠道的宣传,吸引公众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并组织公众的力量对他们给予救助;对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批判,让公众的心声得以释放;由此,增强公众对企业的信任感,树立起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为企业实现整体营销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而非让企业独自投入大量资金去慈善。
意义:
塑造品牌形象
随着社会道德风尚的日趋下滑,人们对有关社会道德方面事件愈加敏感。而薄弱的个人力量不能带给人们希望,此时,企业慈善营销的出现可以说是众心所望。一个企业如果大众喜欢它,信任它那企业的品牌形象自然而然就会树立起来。
相关概念区别
慈善营销:既有慈善和营销的基本性质,又出现企业、被援助对象及消费者独特的三者关系。
1)企业是在为达到提高产品销售额、改善企业的社会形象、实现企业利润的原来目的基础上,确定的经营者或销售者是特殊的供需对象,援助的方式不是施舍和赠与,是为其提供成本价或低于批发价的产品,同时协助宣传和销售,本质是企业没有利益的损失,是在部分产品无利润的情况下,获得的是社会公众形象和知名度无形资产品牌;
2)被援助对象是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援助的方式以经营或销售企业提供的产品,被援助者需要付出劳动,销售产品获得的价格差就是企业的援助,援助资金多少取决于付出劳动获得的销售利润;
3)消费者即是爱心人士在购买生活必需品的时候,以同质、同价的前提,购买一份产品,也是奉献一份爱心,出现了一种新的与企业、经营或销售者的关系。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慈善营销活动中将商业目的与社会性的慈善目的相结合,其一是尽公众义务,是一种社会责任心的具体体现;其二,就是所谓的“慈善营销”,通过慈善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赢得社会公众的好感,继而对消费者形成正面影响。在企业的营销策略中,公共关系与广告、促销等同属于市场推广的一种模式。而通过慈善活动的形式进行公关,算是企业开展公关活动的一种手段。比较集中地体现了企业推广的所有优越性。因为,慈善行为效果亲切自然、易于被接受,其商业性及功利性不像广告那么明显。其次,慈善活动的沟通对象面广、量大、有针对性。在重大活动现场,观众动辄成千上万,媒体受众更是不计其数。即使一些地方性的活动,只要组织得好,观众也会十分踊跃,因此非常有利于企业与目标对象进行有效的沟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公益事业: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
公益事业的特点主要有:
外在性。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
社会性。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共享性。公益事业的服务是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
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
福利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公益事业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一般分为3类:
由私人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并从中实现资本的周转获得一定利润的纯营业性质的公益事业,如电力的生产和供应等。
由国家投资、建设,并交给私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公益事业,如公共交通公司等。这类公益事业的投资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并且带有一定成分的福利性质。
由政府投资、建设,并由政府组织或责成有关机构直接经营和管理的公益事业,如公园、游泳池、中小学校等。这类公益事业福利性成分较高,营业收入较低。
慈善事业: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残障人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
其活动对象、范围、标准和项目,由施善者确定。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类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如慈善学校、救济院、慈善姊妹会,以及各种社会福利院、国际SOS儿童村、各种志愿者服务队等。在现代西方国家,出现了各种将私人财富用于公共慈善事业的基金会,这种慈善基金旨在资助诸如教育、科学、医学、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研究或服务项目,通常采用慈善信托公司或非盈利社团的合法形式。中国的慈善事业,已经成为社会救济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