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购也称平行贸易,就是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的产品。此种贸易涉及使用两种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合同,多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展开。集体做法是: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由先进口国(往往是发展中国家)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如机器、设备等),并由先出口国(通常为发达国家)在此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购买回头货。之后,双方还需要再签订一个合同,具体约定由先出口国用所得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先进口国购买商定的回头客。
互购贸易的利弊
互购贸易的特点是两笔交易都用现汇支付,金额不要求等值。由于回购只是先出口方对今后所作的承诺,合同的内容一般都留待以后集体磋商,先进口方可能面临这一承诺得不到履行的风险。互购贸易对先出口方比较有利,因为它在出口后就可以收回贷款,虽然它承担了以后用该贷款购买对方产品的义务,但无论从资金周转,还是从随后的谈判地位来说,它都比较有利。西方发达国家挟其技术上的优势,常占有这种有利的地位而比较愿意采用这种做法。